根据隆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渔箭稻鱼产业园片区实施方案》。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流程,石碾镇人民政府将进行代理机构的选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渔箭稻鱼产业园片区;
(二)项目内容:实施土地整理(田块修筑),灌溉和排水,田间(生产路)道路,农田附属及其他工程;
(三)项目地点:石碾镇锡门坎村,五块田村;
(四)项目资金:建筑安装工程费控制在1809096.06元以内;
(五)选择代理机构方式:采取在报名单位中随机抽选的方式;
(六)选择流程:2020年1月10日至1月16日报名(在政府官方网站和政府公开栏进行公告),各报名机构应将报名资料在1月16日下午6点前交付石碾镇农业服务中心。2020年1月17日上午11:00在镇党委会议室进行随机抽取。
二、代理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代理机构需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政府采购代理的相关资质;
(三)代理机构需具有近三年以来有1个以上(含1个)从事政府采购项目的业绩;
(四)省外代理机构需提供入川备案证明;
(五)代理机构不得处于投标禁入期。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对代理机构的其他要求
中选代理机构必须在发出中选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签订合同,并按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四、资格审查
在报名的同时由镇业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随机抽取,报名的施工企业需在报名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介绍信、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未“三证合一”还请带上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省外企业需入川备案证明、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
3、业绩证明。
以上资料一律用A4纸编制,按以上顺序左侧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否则不予接收和审查。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加盖施工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五、代理机构选择方式
1.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代理机构,请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于2020年1月17日上午11:00到指定地点参加随机抽选。
2.监督人员现场制作纸团用于抽取抽选人。
3.监督人员审核各机构资质,并在资质审核名单上签字。
4.现场监督人员抽取抽选人。
5.现场监督人员现场制定各机构的编号,并写在乒乓球上。
6.抽选人抽取乒乓球,当众宣布编号。
7.确定中选单位。
8.主持人当场公布中标结果。
联系人:颜川 联系电话0832-5923820
石碾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