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龙市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是由中共隆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正股级事业单位,隶属于龙市镇人民政府,开办资金1万元,因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需要注销,特此公示。
隆昌市龙市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