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隆昌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认真接受群众监督,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水库移民政策的意见》(川府发[2006]2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隆昌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发直补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在扶持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后期扶持政策:
1.扶持对象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公招公聘期间、现役军人(含武警)提干、大中专院校毕业就业有稳定收入来源的。
2.扶持对象生产安置后转为非农业人口的。
3.扶持对象在享受后期扶持期间死亡的。
4.扶持对象服刑期间(缓刑除外)。
公示名单内直发直补移民如有以上情况,欢迎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龙市镇人民政府移民办公室实名反映。
公示期限为7天(2020年11月5日至12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勇 13990555390。
附:2020年第四季度龙市镇(街道)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发直补人员名单
2020年第四季度龙市镇(街道)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发直补人员核减名单
2020年第四季度龙市镇(街道)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发直补人员恢复发放名单
龙市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