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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隆昌市市级部门(单位、企业)精简取消对外开具(核发)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等三个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1
来源:隆昌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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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提高群众办事效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创新创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隆昌市市级部门(单位、企业)精简取消对外开具(核发)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隆昌市市级部门(单位、企业)精简取消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隆昌市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精简取消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隆昌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
附件:
隆昌市市级部门(单位、企业)精简取消对外开具(核发)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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